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文化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员(编外)1名,主要负责文字撰写、收发文件、资料整理等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要求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写作能力。 2.年龄: 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3.性别: 不限。 4.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专业要求: 专业不限。 6.能力及其他要求: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沟通理解能力,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试用期1个月。 7.合同、待遇: 面议,拟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1个月)。 8.报名材料: 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446826850@qq.com),附近期免冠照一张。区文化馆确定初选名单后,通知入选者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前来面试。按程序从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单位地址】海曙区沁园街345号(区文化馆) 【联系人】胡老师 87239679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止。 2.报名资料: (1)《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 (2)个人简要情况介绍; (3)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附件: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聘报名表 扫码下载报名表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官方小红书 官方抖音
相关评论
0 条评论暂无评论!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