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文化馆于1984年建馆,作为承担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海曙区文化馆自2006年改革以来,在繁荣我区公共文化、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基本文化权益、创作优秀文艺作品以及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获得了显著的成绩。文化馆多次被评为浙江省特级文化馆、省市级文明单位和省、市文化建设示范点,2004年被文化部评为全国一级文化馆;2006年被列为省、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在全国群文系统颇有影响。
海曙区文化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省两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为重点,年举办各类比赛、晚会、展览等活动百余次,参加活动的群众达10万人次以上。全年围绕海曙区文化惠民百川工程,实施“家门口文化共享”计划、“经典艺术美享”计划、“新农村文化乐享”计划;“‘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百姓文化课堂公益性培训、“我们的节日”传统节庆活动、“美好生活”文化节、新年音乐会系列活动等;创作、表演、辅导多个作品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类奖项,《老墙门》、《网络女孩》、《南腔北调都是歌》、《阿婶合唱团》精品创作连续四届荣获全国“群星奖”。编辑出版了《海曙群文》、《名城记忆》、《雅室名品集》等十几册反映海曙文化建设成果的书刊、画册等。
海曙区文化馆馆舍使用面积达 6000多平方米,设有小剧场、多功能厅、综合排练厅、舞蹈排练厅、合唱排练厅、书法创作室、琴房、书画室、非遗展厅、百姓录音棚、摄影棚等共计20多个活动场所,为辖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文化服务。
海曙区文化馆新时期奋斗目标为:建成集现代化城区和“美丽乡村”文化为一体的复合型文化馆,积极构建海曙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海曙区公共文化大融合、大发展、大繁荣!